山东鑫泉医药有限公司头孢活性酯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
《山东鑫泉医药有限公司头孢活性酯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头孢活性酯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沂源化工产业园山东鑫泉医药有限公司现有老厂区内
建设性质:技改
主要建设内容:在原老厂区内,利用车间现有反应釜、高位槽、过滤器等设备,通过改造,实现AE-活性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年新增煤炭浮选促进剂3000吨。
现有工程情况:现有工程环保手续齐全,废气、废水、噪声均可以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处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提取码如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mqQBb_NIMjo5PacI5gp9A,提取码:btd4。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您可以向建设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MSg0bduNq9NvUHxgu8wqA,提取码:6hr9)。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山东鑫泉医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淄博沂源化工产业园山东鑫泉医药有限公司现有老厂区
联系人:张立明
联系电话:13583377671
邮 箱:xqzhangliming@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鑫泉医药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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